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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



办公室

主任:陈伟伟

副主任:吴海清

主要职责:

一、承办会领导和会机关的相关服务工作,负责会机关内部协调工作。

二、负责省红十字会重要工作、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,负责会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。

三、负责督促检查党组会、执委会、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及会领导布置任务的落实。

四、负责公文运转和公文质量把关,机要文件、传真及电报传阅与保管,草拟全会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要文件、简报等文字材料,审核把关会内各部室、直属单位以会名义、会办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文字材料。

五、负责会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,负责编制经费预算、决算及财务报告,配合财政、审计部门的审计、监督及检查工作。

六、负责对外联络工作,在总会指导下负责省红十字会外事工作及台港澳事务,负责涉及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查人转信工作。

七、负责会机关日常值班、印信管理、机要保密、安全保卫及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,参与红十字会法规性文件起草和修订。

九、负责宣传工作。负责省红十字会官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与宣传部门、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工作;负责新闻发布、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;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品牌推广工作。

十、负责红十字理论研究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、管理工作,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以及车辆管理、水电暖维护、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业务工作部

部长:张江涛

副部长:薛蔚 王泽

主要职责:

一、负责指导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体系建设和管理,拟定省红十字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;负责自然灾害的情况调查、报灾和灾害救助工作,组织建立红十字救援队伍体系,协调管理应急救援队伍;负责赈济款物的计划、购置、运输、分发和监督检查。

二、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,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初级培训,指导全省红十字系统在城乡社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。

三、负责拟定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计划,搭建社会互助平台,开展专项帮扶和针对性的赈济救助等人道服务工作。

四、负责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,指导全省红十字系统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、人体器官(组织)捐献工作的宣传推动及管理;协助政府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对感染者的关爱工作。

五、负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团体会员单位、会员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,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及其他志愿服务活动;发展青少年会员,积极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。

六、负责募捐筹资工作。组织开展社会募捐,策划及组织实施大型募捐活动;负责筹资合作项目的洽商、谈判、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实施。

七、负责红十字冠名单位的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和实施境内外资金支持的项目工作。

九、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机关党委(人事部)

人事部部长:王燕京

专职副书记:孙玉辉

纪委副书记:任红宾

主要职责: 

一、在省直工委和会党组的领导下,负责会机关、直属单位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
二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落实省委、省直工委及会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、决定和指示;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三、负责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;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;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
四、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,审批党的基层组织;负责全会党员的管理工作,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的制度,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
五、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工作,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”的要求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六、负责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及党内统计工作。

七、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、计划的制定,安排中心组学习活动。

八、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九、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,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与民主评议,对干部职工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;负责会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十、加强对会机关工青妇组织的指导,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、教育和体育活动。负责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扶贫和下基层工作。

十二、承办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监事会秘书处

处  长:牛志强

主要职责:

一、每月5日前(遇节假日顺延)向监事长、兼职副监事长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,遇有紧急工作,随时请示、汇报。

二、承办监事会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,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和服务。

三、负责筹备监事会各类会议,并起草会议纪要。

四、负责与理事会、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沟通。

五、围绕省红十字会中心工作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对省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、直属单位执行执委会工作安排、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;对党组会需要监事会监督的事项进行监督。

七、协助监事会对全省红十字系统的重大项目实施和捐赠款物的接收、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。

八、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,推动工作交流与信息沟通。

九、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